上海捷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期获悉,有名为“国药医养化妆品研发(杭州)有限公司”及“国药医养健康产业(南京)有限公司”的两家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虚假登记为本公司前身长春捷诺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捷诺”)的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并在一些企业信息查询软件中可以检索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避免误认和混淆,保护公众权益,维护公司声誉,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及前身长春捷诺从未曾出资设立、控股或持股过国药医养化妆品研发(杭州)和国药医养健康产业(南京)两家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与本公司及前身长春捷诺既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无任何投资、合作及业务关系,其一切行为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的任何行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长春捷诺系本公司的前身,该主体早已于2017年从长春迁出并迁入上海,现名为上海捷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排查发现,长春捷诺在迁出后,被国药医养化妆品研发(杭州)有限公司通过非法伪造签名和印鉴等方式,将长春捷诺虚假登记为其直接股东,亦同时使得长春捷诺显示为其全资子公司国药医养健康产业(南京)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本公司现已依法采取相应维权措施。
三、本公司在此严正警告相关不法分子应立即停止该等行为,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投资与业务风险,避免受骗和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本公司所属公司名义开展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上海捷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